开始报名!浙大公开招聘

发布时间:2024-11-29


“国有成均,在浙之滨”。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始终秉承“求是创新”校训,坚定不移地打造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的大学。根据浙江大学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和行政专员。有关事项发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党政管理人员5名左右,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计划招聘专职辅导员8名左右,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比例不低于50%。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均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

计划招聘行政专员不超过30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采用合同制管理。




二、基本条件



(一)党政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岗位
1. 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国际化视野,对全球高等教育动态有一定了解,善于做高校党政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博士研究生、有学生骨干经历且工作业绩突出者或有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4. 品学兼优,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或荣誉称号,具有较强的外语表达能力。
5. 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行政专员岗位

1. 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3. 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作风优良、品行端正,热爱高校管理服务工作。

4. 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及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具有一定的国际化视野。

5. 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9日17:00期间登录浙江大学招聘网站(点击可跳转至报名入口)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首次登录请先进行个人注册)。点击右上角“应聘”按钮,单位选择“人力资源处”,填写报名信息。信息填写应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相关证明材料请以扫描件的形式上传:包括本科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可上传院系盖章的《就业推荐报名表》;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学生工作经历的证明(校级和院级需分开,并盖章),资质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获奖证书等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学校按照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组织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线上考查环节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可于12月13日10:00起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三)线上初选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学校将通过邮件、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线上初选考查。根据初选结果,择优确定入围人选进入线下考试环节。


(四)线下考试

线下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试成绩、个人志愿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和候补人员的考察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若有放弃或被取消体检、考察资格的,或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不合格的,从考察名单中安排递补。


(六)公示和入职办理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拟录用人员原则上应于2025年8月15日前报到,逾期不再保留录用资格。对于优秀博士研究生,经研究同意,报到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6年1月15日。

拟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时,应如实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则按有关程序解除合同。


(七)其他

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由学校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并签订首聘期为一年的聘用合同。首聘期期满考核优秀者由学校统筹安排具体用人单位,并签订新一期聘用合同;考核未达到优秀者不再续聘。

行政专员与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派遣至浙江大学工作,由学校根据部门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合同期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




四、政策待遇



(一)学校为党政管理人员和专职辅导员实施传帮带的导师制,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资深思政工作者、党政管理干部担任生涯导师,提供职业发展帮助和指导。


(二)学校为党政管理人员制定专项培养计划,统一安排系统培训和轮岗历练,加强组织领导、资源投入和关心关爱,提供学习成长平台,强化综合素质提升。


(三)专职辅导员实行职级、职称“双线晋升”通道,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党政管理人员、行政专员可申请担任兼职辅导员,享受学校相关政策。


(四)学校为行政专员提供不低于校内同类事业编制岗位的薪酬待遇,参照纳入职员职级体系,符合条件的可纳入聘任制科职干部管理。经考核,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行政专员,学校开通择优选拔进入事业编制的通道。


(五)工作期间,党政管理人员和行政专员可申请入住经济型教师公寓,在异地办学单位工作的,享受异地津贴;专职辅导员可以享受辅导员专项津贴,可申请免费入住学生公寓,在异地办学单位工作的,同时享受异地津贴,资源许可条件下可申请入住经济型教师公寓。


(六)表现特别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专职辅导员,经研究同意,可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对于教学工作能力突出的博士研究生学历辅导员,优先提供兼聘或转岗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机会。


(七)综合素质过硬、工作实绩突出者,优先提供职务晋升、挂职锻炼、境内外培训等机会,或根据组织安排和个人意愿择优推荐到校外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关键岗位任职。


(八)学校设立专项工作研究课题,开展各类学术研讨活动,组织研究成果交流和评比。


(九)学校提供专业化、职业化培训,纳入整体教育培训体系。


(十)学校对从省外来校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给予一定的交通和住宿补贴。




五、联系方式



党政管理人员和行政专员岗位咨询:

叶老师 0571-88981710  rsk@zju.edu.cn

专职辅导员岗位咨询:

许老师 0571-88206058  xgb@zju.edu.cn

网上填报技术咨询:

陈老师 0571-88982066

陈老师 18758957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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