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
2024年博士选聘公告来啦
围绕南山区委提出的“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的工作目标,加强优秀年轻人才的培养储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发挥党校“干部培训、思想引领、理论建设、决策咨询”作用,拟面向国内外高校引进一批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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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选聘博士研究生6人,详见《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2024年博士选聘岗位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在校成绩优良,发展潜质较好,作风扎实,诚实守信,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4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选聘岗位所需专业;
4.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关党政事业单位等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报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5.符合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接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选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岗入编,工资福利按深圳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职称评聘晋升按广东省委党校有关文件和南山区委党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聘人员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的,可按有关程序申请周转房。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选聘人员入职后在南山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服务年限内可根据专业背景调整部门岗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党校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