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丽水市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暨党政储备人才150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5 浏览次数:1734

为贯彻落实“双招双引”战略举措,引进和储备更多优秀青年人才,服务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暨党政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数事业单位编制的党政储备人才150名,其中丽水市本级50名、所属县(市、区)1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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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引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全国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QS世界大学最新排名前100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研究生学制不满2年的,全日制本科学历需符合条件(一)或(二)。

三、招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和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三)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适用于2020年、2021年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

(五)大学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2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8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六)符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其他规定。

四、招引程序

(一)信息发布。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lishui.gov.cn)、丽水先锋网(www.lsxfw.cn)、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lishui.gov.cn)、丽水市人事考试院(rsks.lishui.gov.cn)等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止

报名分为6个专业方向,重点引进信息技术、材料装备、规划建设、生物技术、经济金融等专业方向人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每个专业方向的招引计划数。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需提交《2022年丽水市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暨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报名材料电子稿压缩成单个文件包(邮件标题统一为:毕业学校+姓名+专业方向),发送至电子邮箱:lsrcw@163.com。

(三)资格审查。网络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采取面谈遴选和面试方式。

1.面谈遴选。经初步筛选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数是招引计划数2倍以下的,直接进入面试;超过计划数2倍的,根据面谈遴选成绩,按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放弃面试资格的,按面谈遴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谈采取视频连线方式。

参加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2022年选调生考试并入围面试(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符合招引对象条件的,直接进入本次招引面试,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选调生面试成绩单。如果选调生面试时间在本次招引面试之后的,另外安排若干事业编制用于招引。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表现、综合分析、应急应变、组织协调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市县岗位选择。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市、县岗位,市、县按招引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未达到计划数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后又出现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由招引单位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七)公示、聘用。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聘用后与招引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二)聘用后结合专业情况和个人意愿,下派到专业部门、招引一线、重点项目或企业锻炼1年。锻炼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根据组织需要,结合面试成绩、专业情况及个人意愿,安排到事业单位工作;也可根据本人意愿,经组织同意,延长锻炼时间,但锻炼满2年后,须选择到事业单位工作或放弃事业编制。

(三)县(市、区)聘用人员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中层干部选任程序聘用为单位中层正职或中层副职职务。素质能力好、表现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可提拔为县管副科领导职务。

(四)鼓励市本级聘用人员到县(市、区)基层锻炼,并与县(市、区)签订聘用合同,同时适用第三条政策。

(五)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安排入住人才公寓等人才政策。

(六)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纳入“双招双引”人才库;入围面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未聘用人员,纳入教育、国企等人才池,经洽谈可直接聘用。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引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具体参照《2022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省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疫情防控公告》执行。如有新规定和要求,请报考人员关注招引信息发布网站。

本公告由丽水市委组织部会同丽水市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091237,0578-2098676。

监督电话:丽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578-209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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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丽水市面向世界一流大学引进优秀毕业生暨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doc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中共丽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