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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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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从接受入党申请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有无规定?

答:由于入党申请人的情况各不相同,所以从接受入党申请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并未作出具体规定。但是,考虑到学生流动性快、在校时间短的特点,党组织要加快节奏,一般一个月内完成。


问:不是发展对象所在支部的党员可否担任入党介绍人?

答: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因为同一党支部的党员对发展对象比较熟悉和了解,有利于培养教育和考察。

特殊情况下,如发展对象所在支部没有符合条件的正式党员时,也可以由其上级党组织范围内的其他支部的正式党员担任。


问:入党介绍人工作有了变动,是否需要重新确定联系人?

答:入党介绍人在被介绍人尚未转为正式党员前工作有了变动,如果入党介绍人的党组织关系转出同一党支部、无法继续履行入党介绍人的责任时,党组织应重新指定联系人。


问:发展对象必须要政审吗?

答: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政审的对象一般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年满18周岁)。


问:政审就是到对方学习工作单位进行函调或外调吗?

答: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需要注意的是,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


问:思想汇报要写多少篇?

答:思想汇报不简单要求次数、字数:要结合参加教育培训、党组织活动和所见所闻,从具体事具体人入手,重点谈思想上的进步、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的收获,反对形式主义。


问:预备党员表现突出,能否提前转正?

答:不可以。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较适当的期限。


问:预备期已满的预备党员调动工作单位,其转正手续应该在哪里办理?

答:预备期已满的预备党员调动单位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抓紧讨论其转正问题,在为其办理完转正手续后,再将其组织关系转入调入单位,而不能将转正工作推给调入单位。

若因某些情况不能按时办理转正手续,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向调入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


问:出国留学时为预备党员,回国后怎样办理转正手续?

答:出国(境)学习、工作人员中的预备党员,未加入外国国籍或取得外国长期居住权,在国(境)外无法办理转正手续的,回国后本人书面向党组织提出恢复预备期的申请,并如实汇报在国境外期间的情况,自党员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经过一年时间的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可以办理转正手续。

问:刚转入的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如何转正?

答: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情况不熟悉的,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按期转正)。


问:接收外来党员如何严把审核关

答:接收外来学生或教工党员档案时,一定要认真审核党员发展相关材料,主要是三看:

1.看发展党员材料是否真实、齐备、规范;

2.看党员发展时的年龄是否年满18周岁;

3.看是否是预备党员,预备期是什么时间。


问:发现外单位转来的预备党员入党手续和入党材料有问题怎么办?

答:发现入党手续不完备、入党材料不全或者《入党志愿书》填写混乱的,应及时与预备党员原单位党组织或其上级党组织联系,辨别真伪、弄清原因。

确属因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和材料;无法补办的,要在其入党志愿书“备注”栏注明情况和原因。

确属采取不正当手段弄虚作假,伪造手续进入党内的,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须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问:如果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的转正的意见与支部大会决议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答:一般情况下,上级党委应先同预备党员所在支部交换意见,取得共识;上级党委作出决定后,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必须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审批结果。


问:由于组织上的原因,拖延了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时间,算不算按期转正?

答: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已经具备了转正条件,确属组织上的原因拖延了转正时间,在办理转正手续后,其转正时间应从预备期满之日起算起,仍属按期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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