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省直9个部门(单位)所属25家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105名。其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11名(岗位序号:1号—8号),非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94名(岗位序号:9号—82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范围为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和2022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 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附件1)。

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6日至2005年7月6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7月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受理。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7月12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现场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2.电子邮件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2日上午9:00—7月14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人员需填写《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附件2,需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6个月内)免冠照片。其中,在读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需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考生需将上述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时,需将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不含身份证)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三)。面试(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按招聘单位要求送达相关佐证材料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及联系方式,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五)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招聘考试

(一)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可采用网络面试、现场面试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出现同分,可保留小数点后三到四位计算成绩。
(三)面试前,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未颁发学历学位证的,持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四)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时(约50人左右),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视情况采取多场次面试或笔试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最终面试资格人选数量,在加试前按照超出招聘计划数一定比例进行明确。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由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进行公示。

体检与考察


公示



聘用


注意事项


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图片


● 附件:

1.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4号).xls

2.2023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4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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