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海内外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5
苏州高新区地处长三角核心区域,1992年以来先后获批国务院首批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苏州高新区始终秉承科学发展理念,经济繁荣发达、高端产业集聚、文化积淀深厚,成为苏州高端商贸业集聚地、科技创新集聚地和高层次人才集聚地。为加强优秀年轻人才储备,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现面向海内外引进19名具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能力的优秀人才充实管委会机关单位,并提供广阔的事业成长空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引才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3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海内外人才引进岗位简介表》(附件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研究生阶段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前100名高校全日制毕业。“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指研究生毕业学校属于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附件2)或研究生毕业所学专业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所,附件3)相应学科;且各学段(本科、硕士、博士)毕业学校均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147所)。世界前100名高校主要参照最新公布的QS、THE、U.S.News、ARWU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6.具有大型项目招商或高新区发展亟需的工作经验且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相关条件。7.实行回避制度,报名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者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sndhr.net:7222/zpCandidate/a/login) 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9:00至6月5日16:00。2.报名者需按照要求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明(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外语能力及其他专业能力证明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1.报名者应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取消相关资格,责任自负。2.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五、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1.《2023年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海内外人才引进岗位简介表》4.《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