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8〕15号)精神,为使广大师生员工安排好假期期间的工作与生活,现将清明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如下:
4月5日(清明节、星期五)至7日(星期日)放假。
4月5日(星期五)的课程停上;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的课程照常进行。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彻底清查安全隐患,随时掌握安全动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工程科学学院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