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天津工业大学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科研等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相关信息于2024年12月2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工业大学官方网站(https://www.tiangong.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工业大学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博士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计划》(见下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公开招聘程序
天津工业大学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