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使广大师生员工安排好假期期间的工作与生活,现将寒假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生寒假自1月19日(星期六)开始至2月23日(星期六)结束,2月24日(星期日)开始办理开学注册手续,2月25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教职工寒假自1月23日(星期三)开始至2月20日(星期三)结束,1月19、20日正常上班。1月23日至2月20日期间,各系在切实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可安排教职工轮休。2月21日(星期四)起,教职工正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系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各系要加强寒假安全教育和保卫工作,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广大师生的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彻底清查安全隐患,随时掌握安全动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特此通知。
工程科学学院
2019年1月18日